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在《廣州日報》刊登宣傳廣告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一、招標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二、項目名稱: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在《廣州日報》刊登宣傳廣告項目
三、項目預算金額(元):自有資金,資金已落實
四、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廣州日報》是中共廣州市委機關報,1952年12月1日創刊。廣州日報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的同時,用活潑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及時報道國內外重大新聞,已經發展成為立足廣州、覆蓋廣東、全國發行的主流大報。現日均發行量近百萬份,是珠三角地區發行量、零售量、訂閱量和傳閱率均為第一的報紙。
廣州日報報業經營有限公司系《廣州日報》出版機構,享有廣州日報社授予的無限期獨家排他經營與《廣州日報》(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CN-0010)相關的印務、發行、廣告等報紙日常性業務,并在開展上述業務時免費使用《廣州日報》商號、商標的權利。
五、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因廣州日報報業經營有限公司系《廣州日報》出版機構,享有廣州日報社授予的無限期獨家排他經營與《廣州日報》(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CN-0010)相關的印務、發行、廣告等報紙日常性業務,并在開展上述業務時免費使用《廣州日報》商號、商標的權利,因此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對本項目進行采購。
根據《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采購管理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版)》并結合項目具體情況,依據招標采購辦法第二十五條:“(一)供應商擁有專利權,或采購項目的來源渠道單一,無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選擇的。”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六、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地址:
供應商名稱:廣州日報報業經營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廣州市越秀區同樂路14、16、18號一、二樓
七、專家論證意見:
最終論證小組一致認為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在《廣州日報》刊登宣傳廣告項目符合《中國光大銀行廣州分行采購管理實施細則(2024年修訂版)》招標采購辦法第二十五條:“(一)供應商擁有專利權,或采購項目的來源渠道單一,無其他符合要求的替代選擇的。”,可以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確定廣州日報報業經營有限公司為本項目的單一來源采購服務商。
八、本公示期限: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止。
九、聯系事項
(一)招標代理機構:廣東鼎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東風東路699號廣東港澳中心402室
聯系人:蔡小姐、李小姐
聯系電話:020-87188551、020-38939476
(二)招標人: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地址:廣州市天河北路685號光大銀行大廈
聯系人:蒙小姐
聯系電話:020-38731623
廣東鼎信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