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公布首批“放管服”改革清單 22項今年完成
8月19日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廣東省財政廳“放管服”改革清單和工作臺賬(第一批)》已于近日印發,其中明確今年年內將完成22項具體“放管服”事項,為企業和群眾帶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
釋放省直部門理財源動力
在廣東省財政廳公布的第一批“放管服”改革清單和工作臺賬中,明確取消12項財政部門審核審批事項,以釋放廣東省直部門理財的源動力。
以“取消考核基數內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先行審核”為例,在取消前,是由廣東省外辦初審,廣東省財政廳進行經費先行審核,再返回省外辦進行出國審核審批;取消后,改由派出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此舉將有95%的團組能夠大幅簡化審批流程,有效提高審批效率。
據了解,2018年,廣東省財政廳核定省直黨政機關因公臨時出國團組293個,其中基數內團組277個,基數外核定團組16個。“出國團組審批時間顯著縮短,為部門開展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性。”廣東省委外辦財務處有關負責人表示。
還有,在政府采購領域,取消審核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將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數據標準由20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在預算收支管理領域,利用技術升級、風險防控等手段,取消審核學費返撥、基建項目進度款、考核基數內因公出國(境)經費等事項。
4項省級行政職權下放至市縣
廣東省財政廳還明確年內將把4項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為市縣實施,將這種量大面廣、風險可控、地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權下放實施,不僅可降低民眾辦事的溝通成本、時間成本,也賦予各地更多主動作為的空間。
如:將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審核及社會團體、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等2項委托地市實施,方便社會組織“就地辦、就近辦”;將境外會計師事務所臨時辦理審計業務審批、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審批等2項委托地市實施,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以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審批為例,今年將審批權力委托地市實施后,可進一步實現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就近能辦、少跑快辦”,為近300家會計師事務提供實實在在的辦事便利。
優化資金支付流程
聚力優化完善支付業務流程,提升財政資金撥付效率,使財政資金更高效地轉化為企業和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福祉,也是此次“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內容。
如,除按規定需實行直接支付的資金外,原則上通過授權支付方式辦理,減少財政內部審批,擴大預算單位資金使用自主權。優化基本支出用款計劃下達機制,將現有基本支出在1月、6月、9月分別下達指標總額的50%、25%、17%,調整為1月下達92%,12月下達剩余8%。
據統計,截至今年7月底,廣東省直部門重點科目支出進度比2018年加快16.5個百分點,有2/3的部門支出進度較上年明顯提升,預計今年全年的支出進度還將進一步加快。
廣東省財政廳“放管服”事項清單(第一批)
1、取消考核基數內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先行審核
2、取消頒發農村審計人員證
3、取消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競爭性磋商等采購方式的審批,放權到采購人
4、提高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5、取消政府采購進口產品財政部門審核環節
6、取消行政事業單位500萬元以下資產處置事項財政部門審批
7、取消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評估結果財政部門核準
8、取消省直行政事業單位50萬元(含)以上對外投資財政部門審批
9、取消省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財政部門審批
10、取消高校上繳學費返撥財政部門審批
11、取消省財政廳對預算單位統發工資總額審核中業務處室審核環節
12、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審核下放到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
13、社會團體、群眾團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下放到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
14、會計師事務所(含分所)執業許可審批
15、境外會計師事務所臨時辦理審計業務審批
16、省直部門預算撥付除個別情形外,原則上全部實行授權支付
17、取消授權支付國庫處審核和業務處室審核
18、優化授權支付用款計劃辦理流程
19、績效工資財政部門總量審核
20、取消省財政廳對省級基本建設項目進度款審核
21、推進結構性減稅,研究進一步深化增值稅改革,推動擴大享受減半征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等減稅降費政策落地
22、研究出臺更具實效、更管長遠的清費減費舉措。繼續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面推行依清單收費。